材料 · 福建省2012年民生统计:常住人口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及增速(图1、图2覆盖200
关联 5 道小题
时间口径:现期年为2012年;图1、图2覆盖2007-2012共6年,各年增速均为’比上年’;人口、低保/失业保险人数为年末时点数,收入为年度时期值;全部为当期实际值,无预测年份;文字中收入增速同时给出名义与扣除价格因素的实际增速两套口径
单位与换算:人数单位为’万人’(常住3748万、失业保险4.61万、城镇低保16.89万、农村低保73.68万、五保9.14万),增减量以万人计且带小数(1.04万=10400人、1.20万=12000人、0.73万=7300人);收入单位为’元’(9967元、28055元等);增速为%;图中左轴柱值为元、右轴折线为%;低保人数与常住人口同为’万人’,相除求比重时单位一致无需换算
结构拆解
- 文字段1:2012年末常住人口3748万人(‘比上年增长’后数值在给定原文中缺失);农村人均纯收入9967元(名义+13.5%、实际+10.8%);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5元(名义+12.6%、实际+10.0%);恩格尔系数农村46.0%、城镇39.4%
- 文字段2:2012年社会保障人数——领取失业保险金4.61万人(比上年增长1.04万人,为增长量);城镇低保16.89万人(减少1.20万人,即2011年为18.09万人);农村低保73.68万人(增加0.73万人,即2011年为72.95万人);‘五保’供养9.14万人
- 图1(柱线双轴图):2007-201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(柱,元,左轴):5467/6196/6680/7427/8779/9967;折线为比上年实际增长速度(%,右轴):7.30%/8.30%/10.10%/7.50%/12.30%/10.80%
- 图2(柱线双轴图):2007-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(柱,元,左轴):15505/17961/19577/21781/24907/28055;折线为比上年实际增长速度(%,右轴):10.10%/10.80%/10.90%/8.00%/8.70%/10.00%
阅读陷阱
- ⚠ 增速双口径:文字中收入增速有名义(13.5%/12.6%)与实际(10.8%/10.0%)两套,图1、图2折线均为实际增速(扣除价格因素),用折线增速由柱值回推或递推会与名义值对不上
- ⚠ 低保增减方向相反:城镇’减少1.20万人’(2011年=16.89+1.20=18.09万),农村’增加0.73万人’(2011年=73.68-0.73=72.95万),一减一加极易把符号做反
- ⚠ 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.61万人,比上年增长1.04万人’中1.04万是增长量而非增长率
- ⚠ 图1、图2为双轴图:柱为名义收入(元)、折线为实际增速(%),左右轴口径不同,不能混推
- ⚠ 常住人口增速数值在原文’比上年增长’后缺失,2011年人口只能由3748万/(1+g)回推,且注意人口为年末时点数
- ⚠ 2012年城乡收入在文字与图中重复出现(9967元/28055元),数值一致属同一指标,跨文图核对时勿误判
- ⚠ 城乡收入差距需跨图1、图2拼数据:2012年=28055-9967=18088元,2011年=24907-8779=16128元
- ⚠ 2007-2010年年均增长率间隔为3期(5467→7427开3次方),勿按4年计;且图中折线是逐年实际增速,其算术平均不等同年均增长率
小题群关系
核心模型为’现期±增减量求基期’+两期差值/比重比较+年均增长率:第1题先分别回推2011年城镇(18.09万)与农村(72.95万)低保人数并加总(约91.04万),与2012年90.57万比较得减少约0.47万人;第2题连环复用第1题结果,除以2011年常住人口(由3748万与人口增速回推)求比重;第3题跨图1、图2取2011/2012柱值做差比较(18088元 vs 16128元,差距扩大约1960元);第4题用图1柱值5467→7427按3期间隔开方求年均增长率;第5题为综合分析题,通常复用前四题的量与结论判断各项描述正误
关联真题
- 1992332 福建 2018 — 增长率计算(城乡两部分合计总体的同比增减率,增减量代数和÷基期量)
- 1992354 福建 2018 — 年均增长率计算(间隔期数开n次方+代入排除)
- 1992346 福建 2018 — 基期比重计算(现期量±增减量回推基期后再相除)
- 1992348 福建 2018 — 两期差额(收入差距)增长率计算
- 1992356 福建 2018 — 增速逐年比较+差距变化+综合分析选非题
材料原文
2012年末福建省常住人口3748万人,比上年增长
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967元,比上年增长13.5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10.8%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5元,比上年增长12.6%,扣除价格因素,实际增长10.0%,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比重为46.0%,城镇为39.4% 。
全省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.61万人,比上年增长1.04万人,全省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6.89万人,减少1.20万人,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73.68万人,增加0.73万人:“五保”供养对象9.14万人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