材料 · 某省人口流动与劳务回流:2010年人口普查的外出人口规模、城乡与去向结构(附省外
关联 5 道小题
时间口径:2010年为人口普查时点数据(题群中的基期);2013年、2014年为全年当期值;2015年为截至第三季度的年内累计值(非全年、非预测);材料无同比/增速,全部为总量与结构比重。
单位与换算:人数单位为万人,比重为%。三大换算陷阱:①全省人口总数未直接给出,须用2091.4万÷26%≈8043.8万反推;②饼图各占比的基数是’外出省外人口1050.6万’,不是外出总人口2091.4万,更不是全省人口;③2015年数据为前三季度累计,不能当全年值使用。
结构拆解
- 文字段1(2010年普查总量与结构):外出人口2091.4万(占全省约26%);外出省内1040.8万(占外出49.8%)、外出省外1050.6万(占50.2%);省内外来人口中82.8%由乡村到城镇,其中进大中城市占48.8%、进小城镇占34%(均以省内外来人口为基数);外出省外人口中92.89%来源于乡村、7.11%来源于城镇。
- 统计图(饼图):‘2010年某省外出省外人口地区分布’,按目的地省市给占比:广东36.88%、浙江12.66%、福建6.15%、重庆5.45%、江苏4.96%、上海4.71%、云南4.16%、新疆3.94%、北京3.45%、贵州2.39%、陕西1.79%、其他13.47%(合计约100%),基数对应文字段1的1050.6万人。
- 文字段2(回流就业,按年份并列):2013年回流166.4万、实现就业133.38万(二产46.40万、三产49.44万);2014年回流152.47万、就业123.39万(二产46.45万、三产48.47万);2015年前三季度回流135.95万、就业121.27万(二产41.47万、三产48.53万)。每年均为’回流—就业—二三产细分’三层结构。
阅读陷阱
- ⚠ 饼图标题是’外出省外人口地区分布’,各占比必须乘1050.6万,直接乘2091.4万或全省人口即错。
- ⚠ 全省人口总数是隐藏数据:需用2091.4万÷26%反推约8043.8万,且26%是’约’数。
- ⚠ ‘省内外来人口’(82.8%、48.8%、34%的口径)与’外出省内人口1040.8万’表述相近,材料未单独给出’省内外来人口’总量,做题时须辨析基数到底取哪一个。
- ⚠ ‘外出到本省’(=外出省内1040.8万)与’外出到北京市’(须用饼图3.45%×1050.6万换算)口径不同、需分别从文字段和饼图取数。
- ⚠ ‘回流人数’与’实现就业人数’是两个不同层级(135.95万 vs 121.27万),求二三产就业占比时基数极易选错。
- ⚠ 2015年为截至第三季度的累计值,与其余年份全年值混排,不可直接比较或年化平均。
小题群关系
四题均为’部分=整体×比重、比重=部分÷整体、倍数’的基础模型,且每题都需跨’文字段1+饼图’或’文字段2内部’拼接数据:题1用饼图三国市占比相加(4.96%+12.66%+4.71%=22.33%)×1050.6万≈234.6万;题2为两步链式比重(基数辨析1040.8万×48.8%→再除以反推的全省人口2091.4万÷26%);题3为倍数=1040.8万÷(1050.6万×3.45%)≈28.7倍;题4为比重=(41.47+48.53)÷总体,‘总体’取回流135.95万还是就业121.27万是本题核心陷阱(结果分别约66%与74%)。四题彼此独立、无上一题结果被下一题复用的连环关系,但2010年的2091.4/1040.8/1050.6三个基数及反推的全省人口在题1—3中被反复共用。
关联真题
- 4769991 四川 2017 — 现期倍数计算(部分占比换算后作比)
- 4769985 四川 2017 — 现期比重计算(部分=整体×比重,饼图多扇区求和)
- 4769988 四川 2017 — 现期比重计算(整体未直接给出、需反推的链式比重)
- 4769998 四川 2017 — 现期比重计算(总体层级辨析)
- 4770001 四川 2017 — 综合分析判断(逐项验证:比重倍数、部分=整体×比重、跨年比重比较)
材料原文
2010年人口普查,某省外出人口达2091.4万人,占全省人口总数约26%,其中,外出省内1040.8万人,外出省外1050.6万人,分别占外出人口总数的49.8%和50.2%。在省内外来人口中,有82.8%的人口由乡村到城镇,其中,由乡村进入大中城市、小城镇的人口分别占省内外来人口的48.8%、34%。在外出省外人口中,92.89%的人口来源于乡村、7.11%的人口来源于城镇。

近年来,由于东部地区劳动力、土地等基本生产要素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。该省劳务输出出现人口回流。2013年省外务工人员回流166.4万人,实现就业133.38万人,其中,第二产业46.40万人,第三产业49.44万人。2014年省外务工人员回流152.47万人,实现就业123.39万人,其中,第二产业46.45万人,第三产业48.47万人。2015年截至第三季度,省外务工人员回流135.95万人,实现就业121.27万人,其中,第二产业41.47万人,第三产业48.53万人。